商标申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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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转让异议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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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转让、异议、复审商标续展申请
异议申请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须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图样5份。 ●应注意:续展注册申请应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 商标变更申请 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须提交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和商标申请书/注册证复 印件,变更申请须一并办理。
商标转让申请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盖章。 提交商标注册证,受让人是国内申请人时须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因商标注册证破损申请补证的,必须交送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商标图样5张,同时提交由原注册人签署的委托书。 因商标注册证遗失申请补证的,除提交商标图样5张和由原注册人签署的委托书外,还应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提供双方签订许可合同协议3份,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合同备案表上盖章。 ● 在办理以上各项申请手续时,都必须携带申请人章戳(个体工商户带私章)。 以上各项申请所需的申请书,代理委托书均由本所打印填写。
异议申请 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 应注意:任何人均可自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争议裁定申请 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 应注意: 对已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在先权利人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 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复审申请 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及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书或异议裁定书原件等; ● 应注意: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续展申请、转让申请或异议裁定、撤销裁定不服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申请文件需在收到驳回或裁定后15天内提出。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中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真、假商品样品、包装及其他有关的照片、材料,侵权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他有关资料。 注:(大陆申请人填表注意事项) 一、以上各项均须提供《申请书》及《委托书》(必须盖章,不填写); 二、详细填写委托指令函,加盖公章。 收费情况请询我公司:info@sm-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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