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請 國 際 商 標 注 冊:
1、辦理向外商標註冊
(1) “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無須向每一國家逐一申請,通過一份申請,即可以在41個成員國有效。
國內註冊的(含臺灣地區)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均可提出申請,而且採用此途徑可以節省費用所需檔
申請人簽章的委託書;申請書;商標圖樣(10份);國內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2) 辦理單一國家商標註冊申請:對大多數國家而言,申請人的商標即使末在我國註冊也可向有關國家提出注
冊申請;
所需文件:商標代理委託書(由申請人/單位簽字蓋章), 向國外注冊商標委託事項表,商標圖樣20份;
● 應注意:由於各國商標法規不盡相同,申請商標註冊時所需的檔亦有 差異,除上述檔外,有些國家還要
求簽署該國代理機構的委託書,對企業營業執照、委託書或註冊證進行公證或認證。
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時,指定商品應採用國際通用術語,商品名稱應儘量具體並附準確的英文譯文。
2、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的大致費用和時間估算
(1 )本公司代理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的費用可採用分步驟支付或包乾方式。由於各個國家具體收費標
准不盡相同,如有需要,可致電我公司或發電子郵件至info@sm-ip.com詢問詳情。
(2) 對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前的查詢,本公司將依據不同的查詢範圍及相關國家的標準另行收取費用,此費用
不包括在申請費用的範圍內。
(3) 國外注冊商標的時間長短取決於國外審查過程的快慢,一般上為1年半至數年不等。
收費情況請詢我公司:電話:010-68993310 / 68998320 傳真:010-6899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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